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推免文件要求制定。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年度下发的推荐名额,由北京协和医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校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学生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二级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主管本科教学院领导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推免实施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提交院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进行审议。
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和临床教学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系主任及负责推免和接收推免学生工作的人员组成。二级学院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专家任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与实施选拔工作,对推免生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向领导小组提出拟推荐名单。
第四条 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严格按教育部下达限额确定推免生名额。
(二)北京协和医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护理学专业本科推免生遴选评分标准体现破五唯,以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为准;综合评分包括学习成绩评分(65%)、综合素质评分(30%)、科研意向报告评分(5%)和附加分(10%)四部分;最终按四部分综合评分排名。
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为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具体评分标准依据《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附件2)。
(三)遴选对象:已进入综合实习的四年级护理学专业本科班学生。
(四)推荐工作须完成以下程序
1. 学校发布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校内向护理学专业学生公布。
2.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学校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本年度推免名额,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4. 初选名单经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5. 将经领导小组审定的初选名单和成绩排名提交院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进行审议。
6. 将审议通过的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将有关数据报市教委备案。
7. 推荐工作原则上于9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五)已确定推免资格的同学,需要按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按照当年的时间要求及时进行报名和后续拟录取手续操作。同时,学院向已被确定资格的推免生发放《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推荐表》(见附件4),作为联系接收单位的凭证。
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仍可报名参加统考。
(六)二级学院应从严审核申请者的学术专长加分。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应从严把握。
二级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七)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推免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该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该次推免的要主动报备。院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院校开辟专栏公布遴选推荐工作办法、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推免招生工作办法,统一公示拟推荐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凡未经学校公示的学生,不具备推免生资格。要充分保障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十)建立对推免工作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发挥业务部门之间内部监督的互相监督和制约作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承担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的过程监管职责,教务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校级业务监管;发挥纪检部门的外部监督作用,院校及二级学院纪检部门对相关部门特别是二级学院推免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医科教发〔2024〕7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北京协和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
2. 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
3. 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4. 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推荐表
附件1 北京协和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
北京协和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 教务处处长
成 员 纪检监察室主任、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处处长、护理学院院长、护理学院党委书记、护理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院领导、教务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个别成员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该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职责。
北京协和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护理学院)
组 长 护理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护理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临床教学副院长
成 员 学系主任、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办主任、负责推免和接收推免学生工作的人员
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个别成员岗位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该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职责。
附件2
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
一、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健康而奋斗;
(二)护理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慎独修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不及格情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学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五)在学期间三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
(六)综合实习期间出勤率超过总学时数90%(含90%),并且未出现医疗事故和违纪行为;
(七)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以上条件由护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各项条件均满足的学生名单,对其发放《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推免生遴选评分标准
推免生遴选评分标准以综合评分为准;综合评分包括学习成绩评分、综合素质评分、科研意向报告评分和附加分四部分;最终按四部分综合评分排名。
(一)学习成绩评分(满分65分)
为了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考察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习成绩评分根据护理专业培养方案进行1~6学期学习成绩计算,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评分=1~6学期学习成绩×65%。
1~6学期成绩计算方法:1~6学期〔(必修课程成绩×学分)之和+(限选课成绩×学分)之和〕/(必修课学分+限选课学分)之和;
(二)综合素质评分(满分30分)
1. 思想政治方面(上限7分)
遵纪守法,在学期间无违纪行为得4分。
品行优良,依据以下项目表现进行评分,最高不超过3分。
(1)政治立场坚定:
① 每学年提交党团思想汇报4次及以上,加0.2分(不累计)。
②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达到全勤(病事假不多于1次/学期;无迟旷现象)的学生加0.2分/学期。
(2)政治必修课成绩优异:
③ 积极参加党课团课达到全勤(病事假不多于1次/学期;无迟旷现象)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加0.5分。
④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人类发展与哲学》课程中名列全班第一名的学生加0.5分/门次。
(3)模范作用突出:
⑤ 获省部级(含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团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加1分/学年,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加0.5分/学年,获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加0.2分/学年。
⑥ 在《军事理论与技能》课程中获得“优秀军训学员”的学生加0.5分。
⑦ 每学期宿舍评比全部为红旗加0.15分/学期。
(4)遵纪守法:
⑧ 减分项:无故不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学生减0.5分/次。
2. 品德修养方面(上限3分)
使用学生思想品德评分表,采取同学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满分3分。
0.5分:完全符合 0.4分:符合 0.3分:基本符合
项目 记分 | 热情 助人 | 团结 同学 | 文明 礼貌 | 诚实 正直 | 班级 贡献 | 勤俭 节约 | 总分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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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素质发展方面(上限20分)
(1) 获国家奖学金者得1分,励志奖学金者得0.5分,同年双重获奖取最高分,每年累加,上限为1分。
(2) 获北京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得1.5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得1分,同年双重获奖取最高分,每年累加,上限为2分。
(3) 获北京市三好学生者得1.5分,校级三好学生者得1分,同年双重获奖取最高分,每年累加,上限为2分。
(4) 承担班委、学生会干部、党团支部委员、社团负责人等工作每学期得1分,上限为4分。可加分人员包括:班委(经过班级选举产生,并参与班级事务讨论的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部长、社团社长、学生服务社社长、党团支部委员。
(5) 在学期间义务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经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每3小时得0.1分,上限为10分。
(三)科研意向报告评分(满分5分)
学生撰写科研意向报告由专家审核小组负责评分,专家审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
(四)附加分(上限10分)
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附加分细则(上限10分)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加分标准 | 审核 部门 |
01 | 参军入伍服兵役 (上限5分) |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加2分; | 学生办 |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军功者,加3分; | |||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者,加2分; | |||
服役期间获得集体嘉奖,加1分。 | |||
02 | 英语水平 (上限5分)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520分者,加1分; | 教科办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21-590分者,加2分; |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91分以上者,加3分; | |||
雅思7.5分及以上分或托福110分及以上者,加3分。 | |||
03 | 文章加分 (上限5分) | SCI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4分(仅限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 专家审核小组 |
专业核心中文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2分(仅限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 |||
04 | 主持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参加多个大创,取单项最高加分) | 获批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5分,项目成员按照排序第二和第三,依次加3分和1分; | 教科办 |
获批北京市级项目负责人加3分,项目成员按照排序第二加1分。 | |||
05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获四级证书加3分;获三级证书加1分。 | 教科办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 高级证书加3分;中级证书加2分;初级证书加1分。 | ||
06 | 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市)职能部门组织的读讲一本书 | 最高奖项加2分,其他奖项加1分。 | 学生办 |
07 |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 获国家级最高奖项加5分,其他奖项按照排序依次降1分进行类推。 获北京市级最高奖项加2分,其他奖项按照排序依次降0.5分进行类推。 以项目形式获奖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最高奖项加5分,其他奖项按照排序依次降1分进行类推。项目成员按照排序依次比同项目负责人降2分。 北京市级项目负责人:最高奖项加2分,其他奖项按照排序依次降0.5分进行类推。项目成员按照排序依次比同项目负责人降0.5分。
注:加分比赛目录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本年度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学生办、专家审核小组 |
08 | 获专利 | 发明专利获得者可奖励5分; 实用新型专利等获得者可奖励2分。 (专利项目须经院系认定,多个专利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 教科办、专家审核小组 |
09 | 国际组织实习 (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 | 加2分 | 专家审核小组 |
注:省部级获奖累计最高不超过2分。
附件3
( )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护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一、基本情况 | 本人 免冠照片 | |||
姓名: | 学号: | 班级: | ||
性别: | 年龄: | 生源地: | ||
方向:£助产 £老年 £急危重症 £公共卫生 £康复 £社区 | ||||
是否有直系亲属作为本校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或为本校教职工子女: | 是£否£ | |||
二、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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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 学习成绩总评分(满分65分)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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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 | 综合素质评分(满分30分)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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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方面(7分) | 合计: | |||
·在学期间无违纪行为。(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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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表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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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立场坚定: ① 每学年提交党团思想汇报4次及以上,加0.2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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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达到全勤(病事假不多于1次/学期;无迟旷现象)的学生加0.2分/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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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必修课成绩优异: ③ 积极参加党课团课达到全勤(病事假不多于1次/学期;无迟旷现象)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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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人类发展与哲学》课程中名列全班第一名的学生加0.5分/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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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范作用突出: ⑤ 获省部级(含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团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加1分/学年,获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加0.5分/学年,获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加0.2分/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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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在《军事理论与技能》课程中获得“优秀军训学员”的学生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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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每学期宿舍评比全部为红旗加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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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纪守法: ⑧ 减分项:无故不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学生减0.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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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修养方面(3分) | 合计: | |||
素质发展方面(20分) | 合计: | |||
① 获国家奖学金者得1分,励志奖学金者得0.5分,同年双重获奖取最高分,每年累加,上限为1分。 |
| |||
② 获北京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得1.5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得1分,同年双重获奖取最高分,每年累加,上限为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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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获北京市三好学生者得1.5分,校级三好学生者得1分,同年双重获奖取最高分,每年累加,上限为2分。 |
| |||
④ 承担班委、学生会干部、党团支部委员、社团负责人等工作每学期得1分,上限为4分。为以下人员:班委(经过班级选举产生,并参与班级事务讨论的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部长、社团社长、学生服务社社长、党团支部委员。 |
| |||
⑤ 在学期间义务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经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确认)每3小时得0.1分,上限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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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意向 | 科研意向报告总成绩(满分5分) | 得分 | ||
| ||||
附加分
| 附加分(附证明材料,上限10分)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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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 | 合计: | |||
2.英语水平加分 | 合计: | |||
3.发表文章加分 | 合计: | |||
4.主持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 合计: | |||
5.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 合计: | |||
6.读讲一本书(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 | 合计: | |||
7.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 合计: | |||
8.获专利 | 合计: | |||
9.国际组织实习 | 合计: | |||
(此表正反面打印)
本人承诺:以上个人成绩和证明材料真是有效,如有作假,后果自负。
本人签名: 日期:
附件4
( )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
研究生资格推荐表
学
生
简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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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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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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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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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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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 学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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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名 |
| 外语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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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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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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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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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该生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条件,同意推荐。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联系部门 | 护理学院教科办 | 010-88771030 | 教务处 | 010-65105757 | ||||
注:(1)持本推荐表的学生是经北京协和医学院审核、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
(2)
此表必须有学校主管部门盖章方可有效,并附成绩单,复印章无效。
接收北京协和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回执
北京协和医学院:
经我校审议通过,同意拟接收贵校 学院 专业 级本科学生 为我校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并占用贵校推荐免试指标。
请贵校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接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